近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汇业务违规遭罚款277.71万元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粤汇处〔2026〕2号),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起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的行为被予以警告,并被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罚款。
经审查发现,该公司在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同时,在资本项目资金收付、外汇登记管理、售汇业务以及结汇、售汇业务方面也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广东省分局对东莞农商银行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项总计277.71万元。
东莞农商银行成立于1952年,1996年脱离与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2005年经过统一法人改革成为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并于2009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该行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股份代号为9889.HK。
东莞农商银行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惠州分行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并管理多家银行,成为覆盖粤东、粤西地区的区域银行集团。
截至2025年末,东莞农商银行集团的总资产达到7960.16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为5442.12亿元,贷款余额为4090.3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9%,拨备覆盖率为207.68%;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5.41%和13.33%。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东莞农商银行官网及相关公告。